佛山市发布十条指导意见,促进企业安全有序恢复生产
企业复工复产无需审批或签署承诺书!佛山发布十大指导意见!
为了进一步解决员工返岗、运输和物流、产业链和供应链的协调运作、资金和运营成本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。一、为全面促进企业安全有序恢复生产,促进经济稳定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,根据中央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,结合佛山实际情况,提出十点指导意见。意见如下:
1.企业恢复工作
坚决取消各类违法违规限制或超出当前防疫工作需要的限制,取消防疫企业复工生产的审批和备案。企业不需要批准或签署恢复工作和恢复生产的承诺书,也不需要返回的员工提供健康证明。
彻底取消防疫以外的复工不切实际的条件和要求。区、镇(街道)、村(街道)不得擅自发布通知或变相拖延企业恢复生产,不得从事超越国家、省、市要求的层层加码。
各级各部门要深入企业,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,推动企业尽快复工复产。一旦恢复工作后发现确诊或疑似病例,应根据防疫要求迅速妥善处理,而不是简单地予以制止。
2.企业就业
积极有序引导员工重返工作岗位,有效解决企业就业问题。针对农民工进村(居)租房难等制约企业就业的突出问题,乡镇(街道)、村(居)必须对出入境人员和车辆进行必要的体温检测和消毒,非异常的一律放行,不得采取封路、设置障碍等措施限制农民工和车辆出入境。
对于来自非疫区的农民工,要保证他们正常的生产和生活需要,如旅游和租房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、及时掌握就业缺口信息,建立动态空岗位信息库。加强与劳动力输出大的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沟通和对接,分批组织和运送农民工到我市。
对于返乡员工集中的地方,采取包车等方式来接农民工。优化“佛山人才网”等网上招聘信息系统,积极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网上对接。
3.企业物流
全力确保运输通道畅通,有效解决企业物流问题,取消不合理的运输控制措施,为防疫期间企业生产的物资等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,优先保障交通。
交通、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,确保交通畅通,人员和物资高效畅通。积极加强与周边城市的沟通,畅通城市间的物流渠道。积极帮助更多物流企业重返工作岗位,支持企业创新物流方式,采用直接物流配送和非接触配送等新模式提高物流效率。
4.工业支持
促进产业链和供应链的协调运行,有效解决支柱产业问题。加强各级政府与复工企业的联系,建立复工企业的产业链和供应链协同服务平台,更准确地匹配城市产业链上下游企业。
加强城市企业供需对接,积极解决上下游企业恢复生产不同步、不衔接的问题,推动形成紧密联系、分工协作、平稳运行的供应链体系。
为协调企业对其他省市企业复工复产的需求,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外沟通,及时采取致函支持企业的地方政府等措施,帮助企业实现供需对接。积极推进便民生活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开业,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。
5.防护材料
引导企业扩大生产、改变生产方式、开发保健品,有效解决防护材料短缺、公共卫生和健康产业不足等问题。
积极适应防疫新形势,坚持特殊事务和紧急事务,支持重点生产企业改变生产方式,扩大防疫物资生产。
积极引导全市科技创新企业在快速诊断、疫苗研发、防护材料、关键医疗设备、新产品研发等方面满足公共卫生和公共卫生市场需求。
在财政、税收、人才引进、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改造等方面支持扩大生产、改变防疫材料生产和投资开发新型公共卫生产品的企业。
6.事业基金
加大财政支持力度,有效解决企业资金短缺问题。本市各类金融机构通过延期还款、延长贷款展期、降低利率、减息等方式支持企业解决财务问题。,不得切断贷款、压贷或收回贷款。
加强“佛山通企业融资快线”与广东新荣中小金融平台的功能协调,为企业融资提供便捷渠道、贴息和风险补偿服务,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周转压力加大的问题。
充分利用中国人民银行的专项再融资政策,主动为名单制管理的重点防疫保护企业提供服务,并及时提供优惠利率贷款和财政贴息。
7.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沟通
完善重点企业联络制度,畅通政府与企业沟通渠道。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发布工作指引,向重点企业派出联络员,提供“一对一”的前端个人服务,及时了解企业面临的困难,积极向企业推进政策,引导和帮助企业落实防疫措施,帮助解决企业复工复产时防疫物资短缺、招聘就业困难、物流运输不畅、供应链不畅、资金紧张等问题。
8.政策支持
推动“暖春”行动与恢复生产相结合,帮助企业应对生产经营困难。
建立市、区、镇(街道)三级领导联系企业制度,市、区、镇(街道)三级同步发展。各级领导干部主动深入企业,做好政策宣传和服务保障,重点帮助企业应对疫情造成的生产经营困难。
对于企业反映的共性问题,要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,并协调和监督相关职能部门以“一案一议”的方式研究解决,做到“一事一议,一事一议”。
9.优化服务
全面优化政府服务,进一步提高企业的便捷性和满意度。依托各种在线服务平台和数字化应用,大力推进企业审批服务“网上办公、指尖办公、快递办公”,最大限度实现企业“零跑腿”。
加强企业复工复产专项服务,开辟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绿色通道,积极落实告知承诺、审批空缺、代理代理、现场服务等措施,做到有针对性、有针对性。
加强“12345”政府服务实时在线咨询和报告咨询服务,成立市、区、镇(街道)三级在线应急小组,建立和完善在线服务机制,为企业提供个性化、定制化服务。
10、领导整体
加强组织领导和整体协调,形成各方合力。坚持全市统一指挥、协调和调度,加强各方统筹,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。市政府直属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这一指导意见,针对复工复产后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,尽快研究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,支持企业可持续发展。
全市各级职能部门要坚持防疫管理,恢复工作和恢复生产,督促和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防控机制,加快恢复工作和恢复生产的步伐。
各区、镇(街道)要强化地方政府责任,部署、推进和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准备工作,努力创造条件支持和帮助企业复工复产。
企业要按照“谁用工、谁管理、谁负责”的要求,认真履行防疫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,科学合理地安排生产,切实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。
标题:佛山市发布十条指导意见,促进企业安全有序恢复生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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